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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1日 星期四

我们来谈谈"小三"问题

前两天看了一篇THE NEW YORKER的文章,讲的是驱赶小三的产业在中国如火如荼,有人因此赚得钵满盆满。驱赶小三的很多公司,都还是使用比较“文明”的手段,比如制造小三背叛的假象,比如利用男性色诱;至于直接提出给小三分手费,那简直是超级文明了。费用都是由“受害妇女”出。用钱解决婚姻爱情问题,实在是一种比较文明的方式。

刚才路上听BBC,又是关于大陆小三现象的专题,访问了驱赶小三的公司和员工,其中有使用男性色诱小三从而拆散其关系的手法,记者问员工你觉得这样做合适吗?男员工说对于一些道德问题,不管使用什么手段都是合适的。记者问说你觉得这个是个道德问题对不对?男员工说当然。

道德问题,是在是一个很宽泛的问题,最致命的是,道德问题特别主观。比如有人认为抽烟喝酒不道德,但有人认为吸大麻和购买性交易也没什么不道德的(这么宽容大度的,往往是世界上最发达的一些国家,比如荷兰和加拿大);有人觉得同性恋结婚完全可以,而有的国家则会将同性恋视为犯罪甚至判死刑。

如果这些例子还不足以说明道德标准的问题话,那还有很多例子;古今对比,可能来得更直接:中国古代认为男人三妻四妾天经地义;古代认为父母驾鹤西游之后,子女要守孝三年;再古老一些的时候,父母如果病了饿了,你得大冬天躺倒冰上去钓鱼或者拿刀在自己大腿上剜一块肉来煮给父母吃;更有甚者,某些极其“道德”的人觉得如果妇女的一只手被人摸过,那她就应该砍掉手臂来宣誓纯洁,如果父母去世,子女甚至要陪葬方能显得心灵高洁;如果父母病馁你甚至要把自己的小孩子煮了给他们吃...

站在现代角度,回顾这些过去的所谓的“道德”,正常人绝不会赞赏,而是会感到惊讶和毛骨悚然。那些所谓的道德律令,反而是愚昧落后的代名词,甚至是残忍和罪行的遮羞布。


再来看看BBC今天采访的一些妇女,看看他们的对话:
记者:你的丈夫出轨了,当你看到打小三的视屏什么感觉呢?
妇女们说:很解气很爽!

记者问一妇女:你的丈夫打你,然后你去打小三,你觉得这样就公平了是吗?
妇女回答:是的!

记者问另一妇女:你丈夫背叛你了,你还爱他吗?
妇女回:我们从中学时代恋爱,我们一起经历了很多,我当然是爱他的。
记者问:那你觉得经历了他的背叛,你们以后还可能复合吗?妇女答:会的,我以后会更加知道怎么做一个合格的妻子,而且我五十多岁了,离婚对我来说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记者问一个妇女:你觉得怎么可以解决小三问题?
妇女答:我觉得小三问题是违背中国传统和道德的,如果我是政策制定者,我会制定法律给所有小三判死刑。
记者继续问:你刚才说丈夫也有责任,如果给小三判死刑,那丈夫怎么处理?要不要也判死刑?
妇女答:丈夫当然不要,丈夫是自己家里人,另当别论。


通过上面的问题,事情的内在逻辑昭然若揭:丈夫出轨,是丈夫犯下的道德错误,但这个道德错误,需要用殴打小三、甚至杀死小三才能解决,而不能去惩罚丈夫本身。

但其实,这还不是关键,问题的症结在于:小三现象,根本不是一个道德现象,它是一个情感现象和法律问题。丈夫出轨,就表明原初婚姻出了问题,丈夫十有八九是失去了对原配的性趣和爱情;如果别人不爱你了,那是对你莫大的侮辱和否定,作为反馈和对策,你是绝对不应该再去继续这种情感的,也不应该再继续这种婚姻,否则是对自己的背叛和对丈夫的折磨;一个可能的解决方案是:通过法律手段解除婚姻合约,获得应该有的物质赔偿,带着这些赔偿,自己再去过自己的有尊严的生活。

说白了,多年的夫妻婚姻如果出现男的出轨,不外呼两个原因:男人对原配的身体失去了兴趣;男人对原配的脾气性格感到了厌恶。有时候是两者其一,有时候是两者兼具。不管是哪一个,都是不容易修复的。出现这种问题,男人肯定有责任,但也未必全是男人的责任;是要解决这个问题,男人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而且应该尽可能在情感上照顾到原配,减少情感二次伤害。

但实际上,这个问题不是那么好解决,因为目下的中国,很多情况是人情与法律混为一谈,难解难分;根本上也就是情感和理智不分明。你跟他讲法律,他跟你讲情感;你跟他讲人性,他跟你讲历史和传统文化道德。

出现小三情况的婚姻中,往往男性经济实力和社会资源比较雄厚,真打起官司,无耻的男性可能动用各种力量,原配妇女也未必有什么好的结果,这个就要看男方的“道德”水准了;当然,也要看原配妇女自己的智慧和悟性,看她是否能看到问题的本质,从而在经济上给自己争取最大的补偿,同时在情感上“坚强”起来,不要总是觉得自己过了多大年纪就贬值了没人要了。为什么一定要再找一个男人呢?有了一定得经济基础,学会经营自己的经济资源,难道就不能“独善其身”吗?独善其身未必意味着一定是单身,甚至也可以精彩的经营自己的情感世界和自己的身体(毕竟现在那么多的化妆品、养生法以及各种的情趣用品与药物,都可以极大地提升人的性能力、延长人的性魅力),再去轰轰烈烈地谈恋爱,有自己的情爱生活,完全不必囿于婚姻的“牢笼”。这样的话,对自己、前任和小三,都可以善莫大焉。退一步说,即便一直独自一人过活,也未必有什么不好。为何一定要把自己余生和另一个不再爱自己的男热捆绑一起?和平有尊严地分手,有何不好?

可惜很多“被出轨”的女性,都没有那种可以把自己、丈夫和小三当做真正有尊严、有智慧的人来看待。她们没有意识到,不管男女,无论年龄,都有追求经济、情感和身体独立与自由的权力。

如果你丈夫现在出轨了,你却还说你们因为初中就恋爱了、所以现在还是爱他的,那你的脑筋就是坏得可以了。那你丈夫还爱你吗?你丈夫爱的是当时的你、不是现在的你,你丈夫爱的是另一个人了,醒醒吧!

如果你丈夫爱上了另一个女人,不管是爱她的身体还是灵魂,你却要将她殴打致残、甚至处死才能“解恨”,但你却觉得丈夫不应该收到处罚,那么你就是一个愚昧无知残暴自私无耻冷酷的怪物。假如你的姊妹或者女儿也做了别人的小三,她们也要被当街扒光衣服、被肆意殴打、甚至被处死么?

那些驱逐小三的公司如果依靠非暴力、非侮辱手段解决问题,已经是巨大“进步”了,但他们的很多做法,在法治社会,可能都是非法的;而他们如果采用色诱这种手段去解决问题,就完全是用非道德手段来解决他们认为的不道德的问题。

不少图片和录像显示,小三当街被殴打和凌辱的时候,不仅围观路人冷漠旁观,甚至不远处的警察也无动于衷,这就不仅是一个简单的社会现象了,这是一种法制和体制脓疮化的迹象;这和警察不干预家暴、不干预殴打孩童以及路人见了倒毙在地的老弱病残无动于衷是息息相关的。这是社会病变的危险信号。

不管是男人、女人、妻子、丈夫,还是小三,把自己当人,把别人当人,遇到问题,既然爱情不复存在,就如实面对,用理智对待,给别人和自己尊严,寻求合情合理合法的手段解决;社会体制方面,也是部分男女老幼夫妻小三甚至嫌犯罪犯,都把他们当做人来对待,给予尊严,用合情合理合法的手段处理问题。这样,社会才有出路,未来才有希望。

目下情形中,最为扭曲的,可能不是出轨的男人和小三,而是那些保守残缺而又无比暴戾的被出轨的妇女们。她们才是可怜的幼稚而扭曲的畸人: 她们的丈夫不爱她们,她却想办法和丈夫在一起;她们的丈夫犯了错误或者欺负她们,她们却不敢做出任何有力的反击,反而以为顺从,甚至以为自己做错了;她们的“情敌”小三很可能也是和他们一样成为男人性欲、欺骗和暴力的受害者,她们却还清理不明地要去再伤害同病相怜的女人们。

当然,很多情形,涉事男人也十分扭曲,他们选择了背叛妻子,背后与情妇如胶似漆、甜言蜜语、海誓山盟;但他们却又没有正面面对情妇和妻子,而是把她们当做玩物始乱终弃、欺骗隐瞒;等到东窗事发,情妇被妻子打杀的时候,他们无动于衷;这样的男人贪得无厌、充满谎言,却又懦弱无能,欺软怕硬,只能在自己肮脏的欲望和丑陋的谎言中与匹配的人苟延余生。

无论男女,为什么不能坦诚、正直、理智一些?不管是为了欲望金钱、青春美貌,还是为了心有灵犀、神魂交融,都要坦然面对,爱了,就带着爱慕和尊重在一起;不爱,就带着理智和尊严彼此分开。为何一定要你死我活、鱼死网破?

什么时候“小三”、“二奶”这样的词汇消失了,什么时候曾经的恋人爱人学会和平友好分手了,这些问题也就消解了,社会也就健康了。

让我们祈祷这一天早点到来吧。


附:扭曲的臭皮囊们,睁开你们残暴的狗眼看看下面图片中扬州瘦西湖公园的那对纯洁的情侣,那才是真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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